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4-28 15:46:43 来源:小九直播电脑版下载安装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67,011,114.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8,406,741.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在2024年10月已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736,913.2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2,690,65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6,9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4,879,473.20元(含税)。 如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616,386.4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诉求的情况下做出的。该方案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的决策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目前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8号文《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17.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19.8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44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1)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00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954,933.91元;(3)补充流动资金0.00元(包括募集资金本金补充流动资金0.00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益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3,381,158.67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6,288,797.97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7,529,159.12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7,529,159.1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爱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注: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已投资完成,项目已顺利结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及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070已于2024年8月6日销户。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爱科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48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959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262.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F10144号《验资报告》。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从20,800万元缩减到6,550万元,缩减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500万元保持不变。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79,473.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中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736,913.20元(含税),并于2024年10月16日实施现金红利发放。 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616,386.4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20%。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智能切割设备,其依托自主研发的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包括自主研发的精密运动控制系统和基于此设计开发出满足不同行业切割需求的工业应用软件,并将其配套于公司自主设计、制造与销售的智能切割设备上,为客户提供稳定高效、一体化的智能切割解决方案。 公司的产品主要形式是智能切割设备,属于智能切割工业机器人范畴。公司是一家从CAD软件起家的公司。基于长期积累的软件技术,公司在自主研发的精密运动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开发出专业的智能切割数控工业软件系统,并推出了覆盖多行业、多系列、多产品的智能切割设备产品,为下游复合材料(包括新能源、航天航空、光伏、船舶、风力发电、医疗、建筑、低空经济等行业)、汽车内饰、广告文印、纺织服装、家居家纺、办公自动化等众多行业提供智能切割设备。公司的产品还为客户提供行业工业应用软件、技术定制设备和开放服务。 面对不同下业及不同材料的切割工艺差异性很大的特点,针对丰富的材料种类,如印刷宣传材料、标签、碳纤维、玻璃纤维、多层复合材料、橡胶、真皮、皮草、瓦楞纸、亚克力板、夹棉、纺织面料等,在复合材料行业要解决材料难切、易断刀、精度高、幅面大等难题,广告文印行业切割要解决如印刷变形的精确切割以及多功能复杂工艺智能切换等问题,在纺织行业则要解决多层智能切割设备切割多层软性材料时出现的上下层不一致性等问题,毛皮则要解决切割不断毛以及不规则排版等问题,公司依据不同材料的切割工艺,基于单层精密智能切割和多层智能切割的不同工艺特点,推出了适应于不同切割材料的多品种、系列化专业切割解决技术方案,满足了市场上不同行业不同材料的智能切割需求。 公司始终围绕非金属材料制造领域精密智能切割工艺开展研究与创新,技术研究涉及工业软件、算法优化、精密运动控制、切割制造、机器视觉、物联网、不同材料切割工艺、切割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等多个学科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切割工艺算法库。公司坚持以精密切割技术为主线,继续深耕广告文印、汽车内饰、纺织服装、家居家纺等行业应用,并加大推广产品在复合材料所涉及到的新能源、航天航空、光伏、风力发电、低空经济等新兴行业的推进力度,帮助客户提升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快交货周期,加快客户在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领域转型升级的步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切割设备的销售,包括单层智能切割设备系列和多层智能切割设备系列等。经营模式是“硬件+软件+运动控制+服务”的模式。公司的软件包括各行业应用的专用工业软件等。公司提供的运动控制系统是系统平台的核心。公司凭借行业工业软件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优势,在对接客户特定新技术需求时,可快速实现与原企业设备的无缝连接,促进了企业的生产智能化水平的提高。 公司的采购工作模式涉及计划、核价和采购三个部分。由计划部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需求提出采购需求;核价部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采购部最终执行具体的采购任务。公司需采购的原材料种类具体分为电器类、机械类、钣金类、传动类、控制类及其他类等,一般为市场上通用型号的原材料。对部分部件有特殊设计需求,公司进行自主设计,由供应商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外协加工的采购。公司对选择供应商、价格谈判、质量检验到物料入库的全过程,均实行有效的信息化管理。 公司结合库存和市场总体情况确定产量,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首先生产部门根据签订的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然后对于零部件的生产主要采取外购或“自主设计,外协生产”的方式完成;最后是装配、烧录、调试环节。公司的生产环节并无铸造、机加工等生产活动,其涉及生产环节主要体现在前端的定制方案配置、算法烧录、软件开发及后端的部件、整机装配等步骤上。整机装配完成后,将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应用程序安装到设备中再进行最后的整机检测、包装和入库供销售。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法综合运用获得销售:①通过经销商拓展终端客户;②主动直接开拓新客户;③客户通过网络、展会等渠道主动与公司商洽合作;④向存量客户销售产品及开拓新需求。 公司业务针对境内客户过去主要以直销模式为主,随着境内市场的逐渐成熟,为扩大营销规模,降低销售费用,公司正在进行销售模式的转变,增加经销商的比例;针对境外客户,公司的业务以经销模式为主。 公司根据产品设计方案及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成本并考虑产品的技术要求、设计开发难度、创新程度、产品需求量、生产周期、下游应用行业及竞争情况等因素,确定产品的价格。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智能切割行业,属于智能装备行业的细分领域,涉及高端装备、工业机器人、工业软件、机器视觉、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工业物联网等多个领域,是《“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等多个国家政策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它与国家工业智能化的发展方向相契合,市场前景广阔。 我国非金属材料的智能切割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起步较晚,行业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主要表现我国部分竞争者起步较晚、规模较小,研发能力薄弱、核心技术不足等问题,业务往往集中于提供同质化、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侧重于外购运动控制管理系统和其他组件等进行简单集成与应用。由于其工艺复杂,涉及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硬件装配、升级服务等多个领域,具有定制化及智能化要求较高等特点,进入技术门槛较高。近年来,国内企业以公司为代表的少数企业通过以智能装备的核心运动控制系统入手,深入研究行业相关的工业软件、自动化技术、CAD/CAM、机器视觉等核心技术,开展切割设备行业相关的工业软件的自主研发,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覆盖多行业、多系列智能切割设备,逐步缩小了与国外企业技术水平的差距,并将设备打入国际市场,与国外先进企业同台竞争,通过近几年的市场竞争国内产品在全球的知名度已越来越高。 首先是多领域技术人才储备门槛,智能切割行业涉及的知识领域面非常广泛,需要算法、软件、精密运动控制、切割制造、机器视觉等领域大量的技术积累,跨越多个学科和技术领域。它属于科技创新型产业,如何发掘、培养人才,稳定骨干队伍、扩大团队规模,是智能切割行业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核心问题,需要多方面综合人才和知识的丰富储备。 其次行业知识与专业知识深度融合的技术门槛,智能切割行业需要企业在行业具有长期的经验积累和技术的丰富储备。它要求生产厂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同时为了很好地将行业核心技术深度融合到下游多个不一样的行业的生产制造场景中,需要汇集支撑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经验、工艺模型、算法等知识及提供软件支持工具。 另外行业个性化、定制化切割解决方案设计的技术门槛,智能切割行业需要生产厂家具有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的设计定制化生产能力。定制化设计生产涉及需求对接、方案设计、软件烧录、硬件组装等多个环节,对企业技术的全面性、管理模式的先进性以及与客户生产的协同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由于智能切割下游市场需求个性化、差异化明显,这对企业掌握智能切割行业核心技术的深度和广度都提出较高的要求,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具备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设计的能力。 最后服务水平差异引起的技术服务门槛,智能切割行业下业的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会遇到智能切割设备、行业应用的专用工业软件、工艺等问题,需要企业通过远程诊断指导、现场处理等方式来进行快速响应。因此,行业中还存在因服务技术水平差异而引起的技术服务门槛。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产品获“浙江制造”认证。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产品曾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四次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4项,主导起草的行业标准1项,同时主导起草了团体标准1项。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72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17项。 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地位,产品已与国外知名品牌同台竞争,推广到海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覆盖了多家上市公司、大规模的公司、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受到行业内广泛认可。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在全球的品牌效应逐步扩大和提升,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水平,助力下游客户生产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以推动我们国家工业自动化的高质量发展。 智能切割设备作为生产制造的终端,将融合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处理等数字化发展新技术,实现生产任务统一调度、性能智能分析以及故障预诊断或者设备运维服务、设备智能功能订阅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设备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助力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伴随新材料出现,针对新材料的应用工艺开展研究,进行切割工艺突破,能进入很多其他领域。如智能切割设备能切割的材料从原来局限于布匹、纸张等柔性材料,逐渐向玻璃纤维、碳纤维、亚克力板、PVC、ETFE、PTFE、HAPALON等新材料发展,进入新能源、航天航空、船舶、风力发电、光伏、医疗、建筑、低空经济等多个新行业的切割工序中。 随着客户对产品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不断的提高以及应用的深度挖掘,下业对产品设计、特殊工艺、多样化功能和生产效率、精度等性能指标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生产工序也从单一工序的简单加工,演变成模块化、平台化、小批量、多品种的柔性生产,多种切割工艺并存且可灵活配置,智能切割设备也开始被运用于高精度切割等附加值较高的生产工序中。 从信息化到数字化的升级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的数字化是在信息化的基础上,打通自上而下的决策链和自下而上的数据链决策,让数据反推业务,形成企业价值链的提升,实现智慧供应链、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数字化营销、数字化服务、数字化管理等大数据的应用。未来一个企业是否拥有数字能力,是否能更客观、更简单、更准确、更及时、更全面、更智能的开展公司的各项决策和运行,将成为企业有没有核心竞争力的标志。 此外,客户原来的通用型设备已经没办法满足下业生产的基本工艺复杂程度提升以及生产需求差异化的逐渐增大的切割需求,设备出现从单一的通用型开始向一体化方案、前后工序紧密结合的方向发展,这要求设备商具备提供定制化、一体化方案的能力。 最后,下业对智能切割设备的需求不仅仅停留在对单个设备和单道工序的应用上,而希望智能切割设备能被嵌入到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整条生产线中,与它的上、下游设备协同参与整条生产线及工厂的生产与调度,完成成套智能生产线的建设,并最终实现智慧工厂的建设。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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