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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8 13:20:49 来源:行业资讯

  原标题: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铁心项目税后投资收益率是15.24%,静态投资回收期7.47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为24个月。(该预计投资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依据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泽民先生、皮统政先生、杨林先生、胡守天先生、付康先生、王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宇先生、沈江先生和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宇先生、沈江先生和王勇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赵宇先生、沈江先生和王勇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公司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李长平先生、张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杨泽民,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学历。1983年3月至1984年11月,在长寿县制糖厂任业务员;1984年12月至1985年7月,在长寿养鸡场任团支部书记、车间主任;1985年8月至1993年12月,在重庆市长寿长江变压器厂任车间主任、销售主管;1994年8月至2009年11月,在重庆望江变压器厂任厂长;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在重庆望江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杨泽民先生持有公司52,618,391股股份,与其配偶秦惠兰(持有公司40,172,100股股份)、其子杨耀(持有公司18,000,050股股份)和其女杨秦(持有公司18,000,000股股份)系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林,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6月,在重庆ABB变压器有限公司任技术工程师;2011年7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艺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行政中心总经理、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杨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重庆泽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万股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皮统政,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在78029部队服义务兵役;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在黔江区人民小学任音乐教师;2017年7月至今,在公司历任成套事业部装配工、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采购经理、新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总经办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惠泽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泽销售部、集团销售部销售总监。

  皮统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秦系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胡守天,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博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01年8月,在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装备所任设计员;2004年4月至2008年8月,在武钢研究院硅钢研究所任科研人员;2008年9月至2012年4月,在国家硅钢技术研究中心任研究室主任;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在英国利兹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做访问学者;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在武钢硅钢一贯管理部挂职锻炼任副部长;2014年6月至2018年10月,在国家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研究部任副部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7月,在国家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硅钢产品研发首席工程师;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自由择业;2023年8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中心总经理、惠泽研究院院长。

  胡守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付康,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17年7月,在武钢有限硅钢厂任车间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在无锡华特钢带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在福建晶龙电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

  付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波,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7月至2018年12月,在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办事处主任、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12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王海波先生持有公司75,0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赵宇,男,汉族,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级高工。1986年4月至1988年10月,在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任工程师;1992年6月至1998年12月,在冶金部钢铁研究总院任高级工程师;1998年12月至2021年11月,在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材料事业部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2005年9月至2021年11月,在首钢总公司-钢铁研究总院电工钢联合研发中心任常务副主任。

  赵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沈江,男,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电力系学士学位和继电保护专业硕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99 年10月任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员工、副院长;1999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国家电网智能电网部、科技部处长、副主任;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副会长,2021年12月至今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勇,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资格,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职称。1995年7月至2001年1月,在重庆益弘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任会计;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重庆金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五部任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任审计四部部门经理;2012年1月至今,在重庆海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主任会计师。

  王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长平,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在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专员;2007年6月至2010年7月,在盛隆电气(北京)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在盛隆电气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在望变电气任财务部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在望变电气任财务负责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望变电力财供部经理、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在望变电气任职工代表监事、审计部经理。

  李长平先生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玲,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11年7月至2012年9月,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专员、生产部设备内勤、总经办职员、商务投标专员、商务部标书组主管、硅钢及国际贸易部任主管、硅钢及国际贸易部任副经理、硅钢及国际贸易部任经理、新材料事业部任总经理助理、新材料事业部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销中心任副总经理。

  张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登记、备案等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工作,同时提请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修改后的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和总额: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并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 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除公司已于2023年5月18日、5月30日分别披露的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授予)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方案系董事长杨泽民先生提议,该提议的提示性公告已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具体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实施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并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后续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含)、上限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41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3.58万股一427.1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64%-1.28%。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届时公司总股本将根据实际情况发生改变。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41元/股(含)测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41元/股(含)测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81,490,649.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361,889,028.35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45%,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3%。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并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7日,董事李奎先生和监事会主席袁涛先生分别卖出公司股份15万股和6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0.045%和0.018%;2023年7月17日,副总经理王海波先生卖出公司股份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5%;2023年9月14日,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李代萍女士卖出公司股份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375%。上述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原因系个人资金需求,且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合规,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泽民、秦惠兰、杨秦、杨耀(一名或多名)在回购期间内存在增持计划,具体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其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依据收到的回复:截至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日,除公司已于2023年5月18日、5月30日分别披露的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回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库存股仅限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可能导致公司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授予)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望变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杨泽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杨泽民先生、杨林先生、皮统政先生、胡守天先生、付康先生、王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赵宇先生、沈江先生和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进行了逐项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以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一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长平先生、张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4,800.87万元,其中14,774.44万元拟由原募投项目“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该项目,剩余10,026.44万元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9,042.91万元调减至24,268.47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14,774.44万元投入新项目“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该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4,800.87万元,其中14,774.44万元拟由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而来,剩余10,026.44万元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预计2025年6月正式投产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83,291,8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8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87,841,364.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33,279,564.72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54,561,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4月26日以“大华验字[2022]00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截止2023年9月30日,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39,042.91万元调减至24,268.47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14,774.44万元(占原募投项目总筹资额的比例为37.84%)投入新项目“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该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24,800.87万元,其中14,774.44万元拟由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变更而来,剩余10,026.44万元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项目为“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原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1月4日在重庆市长寿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预计税后投资收益率为15.97%,静态投资回收期7.51年(含建设期)(该预计投资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原募投项目投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经过持续的技术升级与布局优化,原募投项目规划的2#厂房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基础上仍有部分场地可用于其他用途,因此本次对用于场地投资的募集资金根据实际投资进行了调减;

  2、原募投项目规划设备投资方案内包含板件加工、铜排加工以及自动喷涂生产线等内容,近年来伴随公司业绩持续向好发展,成套电气设备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原规划加工能力已不能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且设备选型也已不具备领先优势,因此公司拟对项目内金属加工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目前公司已购置土地,并规划建设新项目即“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拟将金属制品进行统筹制造,在新地块建设钣金加工和自动喷涂线,同时增加变压器油箱加工和夹件加工能力,提升变压器产能配套能力,项目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公司金属制品加工能力和加工效率,另一方面规模化生产也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鉴于以上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为更科学、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原募投项目“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减,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投入“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5、项目投资额: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24,800.87万元,其中14,774.44万元拟由原募投项目“智能成套电气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该项目,剩余10,026.44万元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投资内容详见下表:

  6、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该项目涉及的立项备案、环评、能评、建设施工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或审批手续尚在积极推进办理过程中。

  近年来,公司的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变压器等主营核心产品的销售始终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相关零部件的需求量在近年内也始终呈现上升趋势。随着公司品牌优势的不断凸显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目前公司电力变压器壳体及零部件、开关柜壳体、箱式变电站壳体及零部件等电气产品零部件的主要生产线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公司现有生产车间、设备配置已无法满足产能提升的需要,生产能力不足已成为限制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在此背景下,公司亟需进一步扩大相关零部件的产能规模,为未来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做充足准备。

  本次项目公司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同步购置配套先进设备,以改善公司生产经营条件,优化生产布局,扩充主营产品相关零部件的生产规模。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整体提升公司产品的生产制造规模和盈利能力,以满足下游领域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

  随着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智能制造在提高制造型企业生产效率、产品良品率以及资源利用率等方面作用日益显著,智能化转型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司从事变压器与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业务多年,一直重视生产加工设备以及工艺技术的持续改进,凭借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丰富的加工经验和技术储备,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以及下业产品技术升级,对变压器及智能成套电气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和质量,巩固和强化市场竞争力。

  本次项目建设中,公司通过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对生产要素的灵活配置。因此本次项目既符合智能制造的发展趋势,又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能源产业,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我国用电需求持续增长。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已由2017年的6.31万亿千瓦时增长到2022年的8.64万亿千瓦时,根据中电联预计,我国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有望达到9.15万亿千瓦时,年复合增长率达到5.4%。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我国电网工程投资额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我国电网投资额由2019年的4,699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5,012亿元,预计未来随着清洁能源发电、大数据等行业的快速发展,电网投资将持续增长。2023年1月11日,国家电网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表示,2023年将加大投资,其中电网投资将超过5,2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本次项目公司将把握电网市场快速发展机遇,提升变压器及智能成套设备零部件生产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变压器及智能成套设备相关零部件的产能规模,以满足下游领域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与高可靠性的输配电设备与冷轧取向电工钢产品,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14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116项,外观专利1项。公司并且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先后与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等签订了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公司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研发技术实力雄厚的优势,以院士工作站为科技创新平台,广泛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将其与企业实践能力强的特点相结合,大幅提升了企业的技术实力。

  公司从事变压器与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业务多年,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树品牌,以品牌求发展”的质量观,做到“严格管理,精心操作”,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产品获得“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国著名品牌”、“重庆市重点新产品”等称号,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认知度。公司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变压器产品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成套电气设备通过了国家强制认证(CCC认证)。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流程,有效保证公司的每一批产品都满足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销售部针对主要的客户与地区配备专门的销售经理,进行长期跟踪的同时实时了解客户的最新产品需求与技术需要,使公司产品销售与技术服务更加贴近市场。公司凭借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体系优势,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公司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业务逐步建立了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西南地区为核心,华中地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华南地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快速增长区域相结合的销售区域布局,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旗下多省市电力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完善的销售模式及全方位立体式的市场网络覆盖,都为本项目实施后产能顺利消化奠定市场基础。

  本项目税后投资收益率预计为14.15%,静态投资回收期预计为7.72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为24个月。(该预计投资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智控设备及金属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系钣金加工行业,是金属加工工艺的一种,通常是指针对金属薄板的一种综合冷变形加工工艺,包括剪、冲/切/复合、折、焊接、铆接、拼接、成型等,在加工过程中,金属薄板的厚度不发生改变。与钣金工艺相对应的金属加工工艺有铸造,锻压,机械加工等,其产品的金属厚度通常不一致。

  按照加工手段的不同,钣金工艺分为手工钣金、冲压和数控钣金。目前,手工钣金主要集中在汽车修理、艺术、广告等领域;冲压钣金适用于品种较单一、产量较大、结构体较小、相对稳定的产品种类;数控钣金适用于批量小、品种多、尺寸大的产品种类。

  钣金加工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有色金属合金板及薄钢材,另外,将原材料加工成钣金产品则需要锻压机械及模具,因此,以上行业为钣金加工行业的上游。

  由于钣金产品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其下游几乎包括所有的制造业,主要为通讯电子行业、汽车制造业、摩托车制造业、航空航天业、仪器仪表行业、家电行业等。一般来说,各种机电产品的金属成形零部件等大部分都采用钣金工艺生产,其中,冲压工艺适合大批量生产,而数控钣金工艺则适合进行精密生产。

  随着现代工业的不断发展,钣金加工行业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很多制造行业中几乎都涉及钣金加工,随着这些行业的兴起发展,钣金加工需求也将不断增加。据预测,2023年中国钣金加工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4.4万亿元,同比增长7.3%。

  智能制造技术可以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生产,使钣金加工行业更加先进、智能化、高效化。

  精密加工技术可以提高产品的加工精度,提高产品的质量,实现节能降耗,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可视化技术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的收益,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钣金加工行业的发展趋势将持续以智能制造、精密加工和可视化技术为主要方向,推动钣金加工行业的发展。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事宜,项目实施尚须履行环境保护、能源、建设施工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程序,能否最终取得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及其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本次拟变更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虽然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然存在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的可能性和风险,以上情况如果实际发生,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环保、能源、建设施工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程序,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2、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组织管理,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充分发挥公司在研发、服务、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竞争力优势,积极开拓市场,深化客户服务,提高产品性价比,实现公司与客户共赢,进一步提升公司和项目的盈利能力回报全体投资者。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事宜无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并实施新募投项目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议案后全权办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相关手续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如涉及)等相关事项。

  3、《独立董事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至11月1日(星期三)14: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详细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日(周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至11月1日(星期三)14: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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