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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这两个村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5 00:58:44 来源:全绝缘环网柜

  近日,延庆接了发布了二街村、帮水峪村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据公告显示,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为7万元/亩。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光谷一街南侧工业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康庄镇二街村农村集体土地19.7076公顷(295.61亩),该项目由北京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该项目位于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规划工业用地以及中关村延庆园范围内,拟征收地块用地四至为:东至风谷一路,南至光谷二街,西至风谷四路,北至光谷一街。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21〕字第13号),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延庆区康庄镇二街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康庄镇二街村集体土地19.7076公顷(295.61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为加快提升延庆区整体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打造成为引领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示范型新市镇。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承载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和高新产业转移,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把科技园区建设与延庆区康庄镇的改造有机结合,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形成产城融合新布局,紧抓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和中关村创新要素外溢机遇,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着力发展体育、园艺、能源互联网、信息技术及现代服务业,努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通过优质资源的集聚,提升园区整体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逐步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全面带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该项目已完成拆迁和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且已动工建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康庄镇政府、二街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被征地的康庄镇二街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不是满足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线)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光谷一街南侧工业用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康庄镇二街村集体土地19.7076公顷(295.6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北京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事宜。

  该项目位于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规划工业用地以及中关村延庆园范围内,拟征收地块用地四至为:东至风谷一路,南至光谷二街,西至风谷四路,北至光谷一街。

  该项目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二街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地类为耕地、园地、林地、农村道路、沟渠、设施农用地、公路用地、其他草地,土地面积为19.7076公顷(295.61亩)。项目全权委托北京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征地拆迁工作,受北京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银通安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征地范围内的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情况做了现场核查、清点确认。

  地上物情况以清点确认、办理补偿登记情况为准,由北京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登记造册,并经二街村村民委员会、康庄镇政府盖章确认。依据补偿登记情况,征地方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为加快提升延庆区整体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打造成为引领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示范型新市镇。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承载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和高新产业转移,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把科技园区建设与延庆区康庄镇的改造有机结合,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形成产城融合新布局,紧抓中心城区功能疏解和中关村创新要素外溢机遇,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着力发展体育、园艺、能源互联网、信息技术及现代服务业,努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通过优质资源的集聚,提升园区整体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逐步构建“高精尖”的经济结构,全面带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据《延庆区重点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延政发〔2016〕11号),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光谷一街南侧工业用地一级开发项目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为7万元/亩,共计295.61亩,总金额为2069.27万元。

  涉及安置农业人口49名,其中劳动力26名,采取货币方式、保险方式来进行安置;超转人员18名。安置补助费估算金额为4559.83万元(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

  安置补助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京政办发〔2015〕11号)、《延庆区重点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延政发〔2016〕11号)的规定执行。

  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低于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北京中关村延庆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该项目所涉及的农村村民非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延庆区重点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延政发〔2016〕11号)和《“中关村长城脚下的创新家园”项目起步区地上物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北京换流站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八达岭镇帮水峪村农村集体土地9.8242公顷(147.36亩),该项目由八达岭镇政府负责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该项目位于八达岭镇帮水峪村西北约1.5公里处,拟征收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20〕字第32号),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延庆区八达岭镇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八达岭镇帮水峪村集体土地9.8242公顷(147.36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该项目为试验示范柔性直流电网技术,实现弱送端系统条件下新能源大规模送出,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满足张家口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需要,增强北京市接受外来电能力,支撑低碳和绿色奥运用电需要,推动大容量柔性直流换流阀、高电压等级直流断路器、控制保护系统等柔性直流电网关键设备的自主研发,提升我国电力装备制造水平,为我国大规模应用柔性直流输电技术积累技术与运行经验。

  鉴于该项目已动工建设,且已完成集体非住宅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八达岭镇政府、帮水峪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止。

  被征地的八达岭镇帮水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不是满足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线)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北京换流站项目,拟征收八达岭镇帮水峪村集体土地9.8242公顷(147.3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延庆区八达岭镇政府负责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事宜。

  该项目位于八达岭镇帮水峪村西北约1.5公里处,东至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北至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

  该项目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帮水峪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地类为集体耕地、园地、林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土地面积9.8242公顷(147.36亩)。该项目所涉及集体非住宅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以北京正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实际调查的最终结果为准。

  该项目为试验示范柔性直流电网技术,实现弱送端系统条件下新能源大规模送出,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满足张家口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需要,增强北京市接受外来电能力,支撑低碳和绿色奥运用电需要,推动大容量柔性直流换流阀、高电压等级直流断路器、控制保护系统等柔性直流电网关键设备的自主研发,提升我国电力装备制造水平,为我国大规模应用柔性直流输电技术积累技术与运行经验。

  依据《延庆区重点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延政发〔2016〕11号),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北京换流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为7万元/亩。共计147.36亩,总金额为1031.52万元。

  涉及安置农业人口5名,其中劳动力3名,采取货币方式、保险方式来进行安置;超转人员2名。安置补助费估算金额为1915.68万元(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

  安置补助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京政办发〔2015〕11号)、《延庆区重点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延政发〔2016〕11号)的规定执行。

  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该项目所涉及集体非住宅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照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拟定的《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北京换流站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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